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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刊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椿元署名文章: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原则 全力推动云南财政高质量发展
2025-12-19 17:21

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原则

全力推动云南财政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椿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磅礴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云南财政部门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面领会把握全会精神,把牢财政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六个坚持”原则与云南财政改革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坚持民生导向是财政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云南财政将持续推动政策向民生聚焦、财力向民生倾斜、服务向民生覆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增进民生福祉。

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创业担保贷款的投放规模,支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努力实现群众挣钱顾家“两不误”。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

着力推进健康云南建设。支持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公立医院提升竞争地位,支持建设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质量提升工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支持落实关爱“一老一小”相关惠民政策,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兜底帮扶工作。

坚持高质量发展

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云南财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政策精准制定、资金精准投放。

支持壮大实体经济。聚力支持产业投资、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支持发挥“绿电+先进制造业”优势,提质培优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精准制定财政政策支持高原特色农业、文旅产业融合、卷烟生产结构优化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稳定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推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高。构建“省级引导基金+产业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

支持扩大国内需求。贯彻落实党中央系列增量政策,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支持提振消费、扩大投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有力保障重点项目投资需求,优化综合交通投入,深入推动“兴水润滇”工程实施,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程建设。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支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

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地力提升,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做强昆明都市圈,培育曲靖省域副中心城市,壮大滇西、滇东南、滇东北等城镇群,积极发展沿边城镇带,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全面深化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云南财政将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深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建立政策跨部门统筹、资金跨部门整合、工作跨部门协同的联动机制,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和集约高效使用。

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将零基预算作为财政改革的“头号工程”,按照“谁出台、谁清理”原则压实政策清理责任,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财政存量支出政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管理体制。

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落实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和共享税分享比例,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健全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引导各地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素,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云南财政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投入。

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支持推动产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强化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支持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推动会计准则制度全面实施。

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落实落细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带动更多企业专注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优化“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功能,推进经营主体财政资金网上有序办理。

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协同。落实云南省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联动配合,撬动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形成资金投放精准、主体协同联动、政策叠加发力的发展新优势。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云南财政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常态化开展财政运行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隐患。

标本兼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压实政府各级各部门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政府法定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监测预警,督促各地按时足额兑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序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及债务规模压降。会同发展改革及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

压实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考核评价、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全省各地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依托信息化系统对“三保”支出进行全流程监控,实时预警,处置风险。

协同发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建立政银企协调机制,支持国企战略性重组,落实出资人管理职责,引导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密切关注和防范因各类市场因素向财政领域传导的金融类风险,合力将企业债务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避免扩散传导、叠加放大。

严肃纪律全面加强财会监督。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聚焦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统筹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和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2期